時間:2020-02-04來源:匯易同閱讀:590次
五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關于明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期間有關事項的公告
五華轄區廣大市民、企業、參保人及務工朋友:
近期,全國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勢嚴峻,昆明市也發現了輸入性確診病例。我省于1月24日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各級黨委、政府高度重視防控工作,各部門通力協作、聯防聯控,正在依法科學、有序有效地開展各項防控工作,為最大限度降低廣大市民、企業、參保人及務工朋友感染病毒的風險,呵護您和家人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據國家、省、市人社部門及有關部門的相關要求和提示,現將疫情防控期間全區人社業務受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01
關于復產復工、員工招聘和技能培訓
(一)復產復工
1.按照《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關于延遲企業復工和學校開學的通告》(第2號)要求,除涉及保障公共事業運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眾生活必需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相關企業外,轄區內各類企業及建設工程項目不早于2月9日24時前復工,各用人單位應依法保障職工合法權益。
2.根據《昆明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印發<春節后復工新型冠狀病毒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轄區內所有建筑工程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暫不開展春節后復工工作。在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前,各建筑工地參建企業應持續做好進入建筑工地的零星人員的排查處置工作。
(二)人員招聘
根據《昆明市勞動就業服務局關于暫停全市現場招聘活動的公告》要求,從即日起暫停舉辦各類現場公共就業服務,后續舉辦時間以上級通知為準。轄區內各用工主體,特別是人力資源服務公司、勞務派遣公司、大學生見習基地及民辦職業中介公司等暫停組織人員聚集性招聘活動,建議通過“網上招聘”等不見面方式開展相關業務,也可關注“昆明五華人社”微信公眾號中“招聘信息每周推送”。
(三)技能培訓
轄區各職業技能培訓機構不得組織任何形式的線下集中教學活動和集體活動,春節前審批同意的培訓班,將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經科學評估后根據省、市就業部門要求確定開班時間。
02
關于勞動關系和勞動維權
(一)勞動關系
文件依據: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妥善處理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勞動關系問題的通知》(人社廳明電[2020]5號)。
1.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觸者在其隔離治療期間或醫學觀察期間以及因政府實施隔離措施或采取其他緊急措施導致不能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職工,企業應當支付職工在此期間的工作報酬,并不得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四十一條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在此期間,勞動合同到期的,分別順延至職工醫療期期滿、醫學觀察期期滿、隔離期期滿或者政府采取的緊急措施結束。
2.企業因受疫情影響導致生產經營困難的,可以通過與職工協商一致采取調整薪酬、輪崗輪休、縮短工時等方式穩定工作崗位,盡量不裁員或者少裁員。符合條件的企業,可按規定享受穩崗補貼。企業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企業應按勞動合同規定的標準支付職工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若職工提供了正常勞動,企業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職工沒有提供正常勞動的,企業應當發放生活費,生活費標準按昆明市規定的辦法執行。
(二)勞動維權
1.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疫情結束期間決定是否受理的勞動爭議仲裁案件,五華區勞動仲裁委員會將提前電話聯系當事人,告知處理結果,并通過仲裁專遞送達相應的法律文書,請您耐心等候。
2.因受疫情影響造成當事人不能在法定仲裁時效期間申請勞動人事爭議仲裁的,仲裁時效中止。從中止時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時效期間繼續計算。因受疫情影響導致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機構難以按法定時限審理案件的,可相應順延審理期限。
3.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的2年時效,若勞動者維權時效相對長的,建議疫情緩解后本人到正義路五華坊42號103辦公室現場填寫書面投訴書。已受理的勞動監察投訴案件當事人可通過撥打電話0871-63584919,詢問案件辦理進度,無需到現場辦理。
03
關于工傷認定
1.在新型冠狀病毒肺炎預防和救治工作中,醫護及相關工作人員因履行工作職責,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肺炎死亡的,應認定為工傷,依法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2. 云南省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期間,單位自職工發生事故傷害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撥打電話0871-63588946辦理延長工傷認定申請時限預登記,可一次延長工傷認定申請時間30天。
3. 工傷基金按照“基金先行預付、出院及時清算”的原則,向救治參保工傷人員的醫療機構預付醫療費用。
04
關于疫情防控期間的業務辦理
1.為減少人員流動,最大限度避免人群聚集,疫情防控期間,全區人社業務全面推行 “網上辦”“預約辦”工作模式,從即日起對具備網上辦理條件的服務事項實行網上受理,對尚未具備網上辦理條件的服務事項實行電話預約延期和暫緩辦理。
2. 對于養老保險領取待遇人員未按期辦理資格認證的,不暫停待遇的發放,并且在2020年12月31日前完成認證即可,請廣大靈活就業退休人員不急于到社區、萬彩城區政務服務大廳、區社保局進行資格認證。
3. 對靈活就業人員和城鄉居民2020年一次性補繳或定期繳納社會保險費放寬時限要求,未能及時辦理參保繳費的,允許疫情結束后補辦,并在系統內標識。逾期辦理繳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記錄,補辦手續應在疫情解除后三個月內完成。
4. 對于未能及時辦理新增退休人員申報的,經審核后,自審核次月起補發養老金,不影響退休待遇。故五華區靈活就業人員退休代辦服務、流動人員人事檔案管理、就業見習管理及專業技術職稱服務工作暫時停止,服務恢復時間根據疫情控制情況適時通知。在此期間如有相關業務咨詢,請致電:0871—65189551。
5. 疫情防控期間,區勞就業服務局、街道和社區公共就業服務窗口暫停個人靈活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材料申請,待疫情解除后方可辦理,2018年度靈活就業困難人員社會保險補貼最后申報截止日期可酌情延長,具體延長時間根據市勞動就業服務局相關文件執行。
6. 各培訓機構暫緩線下培訓考核及鑒定活動,認真做好疫情防控。對前期完成的培訓,培訓機構可暫緩報送紙質臺賬資料,登錄“云南省職業培訓平臺”申報培訓補貼,經審核符合撥付的可先行撥付,待疫情解除后,由我局對相關資料進行收集、存檔。
7. 如業務事項申請人確因特殊原因需到現場辦理的,請預先電話咨詢,自覺佩戴口罩,做好自我防護,并積極配合工作人員做好信息登記、體溫監測等疫情防控工作。
網上辦理事項目錄及咨詢預約電話附后
05
關于疫情防控工作
1.請轄區企業、公共戶單位、個體工商戶等用工主體積極配合各街道社區、行業主管部門全面摸排本單位湖北籍返滇務工人員和派遣至湖北務工返滇人員(含經營管理人員,用工關系不限于簽訂勞動合同、購買社會保險的人員,也包含臨時用工人員)以及本單位有武漢市居住史、旅行史、密切接觸史的員工,請務必第一時間向所在社區居委會(村委會)報告,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其中,建筑工地企業2月9日后復工的若存在上述人員,請向五華區住建局報備,聯系電話0871-65199230,并同步向所在社區報告。
2.請轄區企業、公共戶單位、個體工商戶等用工主體以及廣大務工朋友不信謠、不傳謠,不通過各種渠道傳播不實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公開、發布未經審核的疫情信息(特別是病例患者及家屬個人信息),支持配合政府采取的各項防控部署和安排。一旦出現不明原因的發熱、乏力、咳嗽等癥狀,請戴上口罩及時到就近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確診或疑似患者不需支付任何醫療費用)。
五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月29日
為減少人員流動,最大限度避免人群聚集,疫情防控期間,全區人社業務全面推行 “網上辦”“不見面辦”工作模式,從即日起對具備網上辦理條件的服務事項實行網上受理,對尚未具備網上辦理條件的服務事項實行電話預約延期和暫緩辦理。